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入口2012
在探讨教育与职业发展的交汇点上,公务员考试无疑是一座引人注目的桥梁。尤其是对于渴望在公共服务领域施展才华的有志之士来说,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入口2012,不仅是通往稳定职业道路的一扇门扉,更是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责任并重的关键一步。
一、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的背景与意义黑龙江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地方治理的效率与质量。2012年,正值国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工作不仅承载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任,还积极响应了国家关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号召。对于广大考生而言,这不仅是一次职业选择的机遇,更是提升自我、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
二、报名入口的变迁与信息获取提及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入口2012,不得不提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获取的渠道日益多样化。彼时,考生们除了传统的报纸公告、电话咨询外,更多地开始依赖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线上平台获取报名信息。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作为官方指定的报名渠道,以其权威、准确、高效的特点,成为了考生们的首选。而如何在海量的信息中快速定位到报名入口,则需要考生们具备一定的信息筛选与处理能力。
三、备考策略与心态调整面对激烈的竞争,科学合理的备考策略显得尤为重要。考生们不仅要系统复习行测、申论等考试科目,还需密切关注时事政治,提升综合素养。此外,良好的心态同样不可或缺。面对备考过程中的压力与挑战,考生们应学会自我调节,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避免因一时挫败而影响整体备考进度。在备考过程中,加入学习小组、参加模拟考试、听取前辈经验分享等措施,都能有效提升备考效率,增强自信心。
四、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具体到报名流程,考生需首先访问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明确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随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完成在线支付等步骤。值得注意的是,每一步操作都需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以免影响后续的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同时,考生还应留意报名期间的常见问题解答,对于不确定的事项,及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五、展望未来,持续成长无论最终能否成功上岸,参与公务员考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成长。它不仅考验了考生的知识储备与能力素质,更锻炼了应对挑战、坚持不懈的精神品质。对于未能如愿的考生来说,这次经历同样宝贵,它促使他们反思不足,明确方向,为下一次尝试积累经验。而对于顺利成为公务员的幸运儿,这仅仅是职业生涯的起点。在未来的工作中,他们将继续学习,不断进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态度服务于人民,贡献于社会。
回望黑龙江省公务员报名入口2012,它不仅是历史的一幕,更是无数青年梦想启航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具体的报名流程、考试内容等可能有所变化,但对知识的追求、对理想的坚持、对社会的责任感,始终是推动个人成长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1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中华网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1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1年10月25日0: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1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1月21日10:00至26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笔试科目一般包括《行测》和《申论》。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六)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预计会于1月中旬可查询,报考人员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我国面试采用的方式叫做“比例竞争制”。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会公布一个分数线,达到这个统一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才有可能会进入面试,但并不是所有的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都能进入面试。由于一部分职位的报考者很多,因此公共科目笔试高分者也很多,为了避免组织面试的混乱,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按照1:3、1:4或者1:5的比例,选取分数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面试。如果某职位招录3名公务员,按照1:4的录取比例进入面试,那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排名在前12名者将会进入面试。
(七)体检、组织考察、任前公示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前往指定地点接受体检。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需要接受考察。之后,会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201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考试大纲 报考指南
中公教育温馨提示:
国考即将开始,省考还会远吗?但是现在大纲暂时还没有下来,需等到招考发布以后才会有,以下是2012年的招考公告,以供参考:
00黑龙江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
00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00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0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00全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招4566人,其中,省直(含垂直管理单位)3013人;市(地)826人;县(市)403人;乡(镇)324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具体招考计划。
00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00(一)招考对象
00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0、201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00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00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00(二)报考条件
00(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00(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00(3)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至1994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00(4)具有良好的品行;
00(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00(6)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00(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00(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00(9)报考公安、监狱劳教部门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00(10)项目生招考计划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0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0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00三、报名方法
00全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00(一)职位查询
00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
00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各招考部门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00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相应招录机关联系。
00(二)网上报名
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至2月29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00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00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2月22日8:30至2月29日18: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
00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复核。报名资格审查复核裁决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003.缴费确认。考生在2012年2月23日8:30至3月2日18: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指定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00(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4月12日8:30至4月20日18:00期间,考生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00涉密岗位考生的笔试准考证由招录机关负责打印发放。
00(四)注意事项
00(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55960953、87130125。
00(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00(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00(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确认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00(5)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职位在笔试前先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00(6)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境贫困县(市)特别是乡镇机关,如有报名达不到比例等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00(7)报考法检、公安、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需在笔试后进行体能测试。
00(8)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需在笔试后进行微机打字技能测试。
00(9)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00四、招考办法
00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00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001、公共科目笔试
00报考一般性职位的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002、专业科目考试
00(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其成绩纳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计算。
00(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003、笔试总成绩计算
00(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00(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00(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0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004、笔试时间及地点
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21日;
00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22日。
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005、笔试分数线确定
00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00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00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并通过体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各招录机关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00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并在网上统一公示。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法检等捆绑职类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确定职位报名。
00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可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进行调剂。调剂职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00调剂采取网上调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考生申请调剂职位阶段;二是各有关招录机关资格确认阶段,调剂结果统一在网上公布。调剂后,特殊专业或特殊需求的个别招考职位仍达不到面试比例时,经批准可进入面试。
00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由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单独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应报请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00六、面试
00面试工作采取全省统一模式,由省市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原则上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用其他测评方法。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00七、体检和考察
0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00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00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00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由招考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分别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
00附件:
00黑龙江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
00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00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0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00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黑龙江哈尔滨市2012年公务员人民警察等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2012 年哈尔滨市招录 公务员 人民警察 ( 含省公安厅、市司法系统 ) 等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2012年黑龙江省招录公务员哈尔滨考区人民警察(含省公安厅、市司法系统)等职位体能测评将于2012年7月7日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举行。现就体能测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为保证考生更好的发挥水平,测评将分别在7月7日的上、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报考省公安厅、市司法局(需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哈尔滨市所属县(市)公安局全体考生及报考哈尔滨市公安局全体女性考生,集中在上午进行测评。集合时间为2012年7月7日上午8:00,详细考生名单请参看附件;
报考哈尔滨市公安局全体男性考生,集中在下午进行测评。集合时间为2012年7月7日下午15:30,详细考生名单请参看附件。
二、集合地点
哈尔滨市师范大学江北校区正门前(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在网上公布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条件的公告》中《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报考司法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参照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为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考生须携带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原件,严禁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二)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需本人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三)考生须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
(四)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五)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
(六)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七)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所涉及的职位将按总成绩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能测评。
咨询电话:84871691,87661348。
附: 2012年黑龙江省招考公务员哈尔滨考区人民警察职位拟进入体能测评考生名单(含省公安厅、市司法系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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